离婚
一段婚姻只能通过法院命令解除。法院在颁布婚姻解除令时并不会考虑是否某一方有过错。法院会鼓励和解,并且仅在其认为婚姻确已破裂、无法挽回的时候才会颁布婚姻解除令。在提交申请之前,夫妻双方须已分居12个月。
如果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两年,则在法院颁布解除令之前必须先尝试和解。法院婚姻解除令在颁布之后一个月之后生效,在此期间是夫妻双方最后一次修复婚姻关系的机会,并且在解除令生效前双方不得再婚。
除此之外,法院不会颁布婚姻解除令除非离婚申请中至少一方是:
- 澳大利亚公民,或
- 澳大利亚普通居民,或
- 在提交申请之前已在澳大利亚居住至少一年。
在申请离婚时,您必须对一些附属事项有所准备,例如子女监护权和财产分配等。除非法院认为双方的安排有利于子女,法院不会颁布婚姻解除令。
对于诸如此类事项提前着手准备,能够防止将来发生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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